-
主持人 2022-08-02 16: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领导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琳蓉。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做客我们“中国南平网”,他将就“解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这一主题和大家进行在线的交流。欢迎您,林调研员!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0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2022-08-02 16:01
为什么说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02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对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握规律,统筹协调,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
主持人 2022-08-02 16:02
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具体规定?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03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企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4.缴费基数。以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参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从2022年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676元至18379元之间自行申报缴费。2022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下限按2075元执行。
5.缴费比例。参保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缴费基数的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
主持人 2022-08-02 16:04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05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我省户籍适龄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可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自愿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在用人单位就业且已办理了居住证的人员,也可以在城镇居住地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续保。
-
主持人 2022-08-02 16:06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管理转移接续?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06
1.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已办理养老保险暂停缴费的,流动到新参保地就业以后,由参保人或参保单位通过口头、电话等渠道,无需书面材料,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人员信息合并申请,即可将统筹范围内的保险关系合并到新参保地。
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本人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12333”或者“掌上12333”APP进行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即可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网上申请。
-
主持人 2022-08-02 16:07
企业职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08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闽人社文〔2022〕109号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水平: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调整办法:(1)定额调整部分按每人40元增加;(2)挂钩调整部分一是按本人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3)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增发40元;二是企业军转干部退休人员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818元的,补齐2818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
网友”雪柔柔“ 2022-08-02 16:09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是如何确定的?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10
1.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其高低与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的长短、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有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也越高。
2.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规定,在降低费率的同时,强化长缴多得激励机制,2019年5月1日以后新退休人员退休时计发的养老金,符合原政策规定的,低于2019年5月1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按60%发放,之后不再调整计发养老金的最低标准。2022年,在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新退休人员的月最低养老金为1086元;在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新退休人员月最低养老金为996元。
-
网友”露露“ 2022-08-02 16:11
违规参保和违规领取养老金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理?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12
1.违规参保行为主要有: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2.违规领取养老金情形主要有: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假人”骗领、服刑人员等违规领取养老金。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网友“清风明月” 2022-08-02 16:13
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采取哪些措施?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14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验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规定:
(一) 5个特困行业
1.适用范围: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2.实施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12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17个缓缴扩围行业
1.适用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困难行业所属的、2022年申请缓缴前出现1个月以上(含1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2.实施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12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办理流程和费款补缴
1.办理流程:企业申报应出具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新申请缓缴的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和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统一填写《缓缴社会保险费资格确认表(新版)》,由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受理。
2.补缴费款时间: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款,补缴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5月底。
-
主持人 2022-08-02 16:16
通过林调研员一系列的解答,我们能够更进一步的了解到南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非常感谢您做客我们的“领导访谈”节目,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
南平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林新才 2022-08-02 16:17
谢谢主持人,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