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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7期:【领导访谈】南平市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28 丨 文章来源:中国南平政府网 丨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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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16: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领导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陈凡。今天我们很高兴的邀请到了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做客我们大闽融媒体演播厅。他将就“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这一主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刘副局长您好!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01
    主持人你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16:01
    刚刚您提到一个“枫桥经验”,能不能跟我们说下什么是“枫桥经验”?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02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主持人  16:05
    为什么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06
    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18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6月21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对进一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作出全面部署。并在12月,部署在全国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为做好新时代南平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工作思路,2019年3月,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市司法局联合中级人民法院、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上六部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2020年6月,以中共南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调解工作的通知》,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对全市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提升平安南平、法治南平建设水平做出具体要求。
主持人  16:15
    原来是这样,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上有哪些具体举措?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16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打牢人民调解根基。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公共法律服务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建设中,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寻求人民调解提供多种渠道。坚持“应建尽建”的原则,重点在特殊行业和专业部门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级各类调解组织2246个,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83个。在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纠纷量较大的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调解组织20个。发挥品牌效应,树立人民调解品牌,共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78个,其中县级金牌调解室23个,市级金牌调解室7个。武夷山市夷和调解工作室被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授予“省级金牌调解室”称号。二是强化队伍保障,把握人民调解关键。坚持推选与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原则。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往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和行业性调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专职调解员。挖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群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市139个乡镇(街道)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83名,平均每个司法所达到2.04人;全市村居(社区)全部配齐1名专职人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创新人民调解思路。10个县(市、区)司法局已全部会同当地法院、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目前全市设立驻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30个,设立派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137个,覆盖率均达100%。深化公安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调处纠纷机制。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提升人民调解动力。全市13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推行“以奖代补”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村居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同时,探索推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两级同补”激励措施,进一步提升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实效性。
主持人  16:25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否简要介绍一下。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26
    南平市司法局结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推进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动员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拉网式、集中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就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截止6月底,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8171件,调解成功8127件,调解成功率99.5%,其中排查调处涉疫情矛盾纠纷441件,成功化解435件,引导分流6件。例如在疫情爆发的初期,某县某企业饲料运输车的驾驶员因需要经过某村庄将饲料运输到养殖场,村口负责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的工作人员以疫情防控为由坚决不让其通行,双方争执不下,情绪愈发激动,一场冲突一触即发,围观群众也开始聚集,势必对疫情防控工作产生影响。此时,还在入户排查的司法所长陈所长接到电话后安排好手上的工作立即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双方人员仍旧聚集在路口寸步不让。陈所长第一时间驱散了聚集的人群,不让人群太过密集,并劝导在场双方人员都戴上口罩,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待彼此情绪稍作稳定后,陈所长与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头做双方思想工作,一边向值守人员讲明运输车辆运输的饲料是保证企业生产的基础,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当让其通行,不要让企业承受不该承受的损失。一边向司机宣传关于防疫工作的相关规定,讲明值守人员的职责所在,希望其理解,在疫情面前,防控值守工作的重要性。在持续沟通后,双方最后达成了和解,司机在保证不与村里人进行接触的情况下,由村干部陪同着一同经过村庄,开往养殖场。一场因卡口管控引发的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再如在全市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之时,我市某家规模以上企业遇到了外地返岗员工住宿无法解决的大难题。该企业厂址邻近城郊,没有统一的员工宿舍楼,以往企业员工都是集中租住在周边的几栋民房中。疫情特殊时期,当地村民听说该企业有一批近百人员工要从外地返岗上班,担心返岗企业员工健康问题,抵触情绪较大,坚决反对他们继续在村中租住和活动。该县工业园区调委会的调解员在排查走访中及时了解到该情况,深知疫情防控工作不容马虎,也意识到保障企业顺利复工生产是当前工作重点。于是,与当地街道调委会一同,一边联合村级调解员安抚村民情绪,另一边主动联系企业管理方,积极商讨解决方案。经过多方会商沟通,商定由该公司分批次安排外地员工返厂复工,避免人员集中,并积极做好每一批外地员工返岗的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督促做好防护措施,消除村民的抵触情况,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主持人  16:36
    在下阶段,南平市司法局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有什么工作思路呢?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37
    一是认真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 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和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围绕排查调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推进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二是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调解工作的通知》(南委法办〔2020〕12号)文件要求,重点抓好“组织、人员、能力、激励、成效”等环节任务落实推动在工业园区、工会、商会及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调解组织;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配备;加快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和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提升;推广武夷山以奖代补“两级同补”建瓯“百姓说理之家”等调解机制、调解品牌。三是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接”“公调对接” “访调对接”机制,构建全市大调解工作格局。
网友“没脾气的人”  16:41
    疫情期间我上班的工厂停工了好几个月,最后倒闭了,拖欠了我好几个月的工资没发,请问我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吗,要怎么申请?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42
    我市人民调解组织已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同时在矛盾纠纷量大的行业、协会、企业也成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如果您需要申请人民调解,可以到所在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也可通过“南平市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网友“下一站幸福”  16:44
    如果担心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后反悔,有什么保障手段吗?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45
    您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对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三伏天”  16:47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七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网友“老百姓”  16:48
    人民调解收费吗?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主持人  16:50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刘副局长做客我们的访谈节目,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南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群星  16:51
    谢谢,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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