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先和大家解释两个概念:一个是按项目付费,另一个是打包付费。按项目付费是指在患者治疗结束以后,按照医疗机构本次治疗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耗材等项目和价格,医保基金和患者逐项进行支付,是目前的主流付费方式,属于后付制的付费模式。这种模式有个很大的缺点,通俗的讲就是项目做得越多,就赚得越多。这就容易诱导医疗机构发生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从而导致医疗资源浪费和治疗费用虚高,增加患者的个人负担,降低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打包付费是指通过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统计,或者按照诊疗方案、临床路径等规范性文件对某种疾病治疗费用进行测算,形成一个合理的费用标准,患者和医保基金按这个标准支付。这个费用标准包含了本次疾病治疗的床位、药品、耗材、护理、治疗和手术等全部费用。属于在治疗开始前就明确了本次诊疗的全费用,是一种预付费方式。目前我市开展的DRG付费就是典型的打包付费。通过从按项目付费转变为按疾病分组打包付费后,我市医保基金的支付模式就从后付转为预付制,更好的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购买作用,通过将药品、耗材和检查化验从医疗机构的利润项目转换为治疗成本,同时建立“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来激发医疗机构主动遏制过度医疗,强化医疗成本管控,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院内精细化管理的内生动力,从而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缓解患者的就医负担,最终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目标。